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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度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出台

发布时间:2015-08-17 访问量:1541

近日,市商务局收到财政部、商务部文件,2014年度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出台。

  

  根据文件内容,2014年度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 为 2014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,使用10年以上(含10年)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,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(含12000千克)的重型载货车(含普通货车、厢式货车、仓栅式货车、封闭货车、罐式货车、平板货车、集装箱车、自卸货车、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,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)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。

  

  与2013年相比,今年的政策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:

  

  一是报废汽车的使用年限。

  

  2013年要求“使用10年以上(含10年)且不到15年”,2014年要求“使用10年以上(含10年)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”;

  

  二是申领补贴的条件。

  

  2013年只要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即可,2014年要求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并当年购买新车。

  

  目前我局正与财政部门进行对接,待我市2014年度的报废汽车补贴公告出台后,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可以按照公告通知的时间、地点和所需材料办理补贴手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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