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阳老旧车淘汰补贴***新政策出台!看看你家车能领多少钱
发布时间:2019-09-29 访问量:852洛公〔2019〕115号
《洛阳市老旧车淘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
老旧车是指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、重型营运柴油货车。
老旧车车主是指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准的车辆实际所有者(以下简称车主)
鼓励老旧车提前淘汰,按照车型、年限给予车主相应资金补贴。
重点来了
哪些车可以参加补贴?
哪些车辆不能参加补贴?
1、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个人、个体工商户、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的车辆;
1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供养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车辆;
2、2020年7月31日之前,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应予注销的车辆;
3、2019年7月31日之前,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机动车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;
4、因自然原因、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但未按规定拆解注销的车辆;
5、已享受过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“黄改绿”车辆。
1、补贴标准
办理补贴资金的申请、审核与发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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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老旧车淘汰补贴资金由车主或委托代理人(以下统称“申领人”)办理申领手续。
▶申领人应在车辆淘汰后1个月内到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县(市、区)指定的联合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。
▶申请老旧车淘汰补贴资金时,申领人需提交以下材料(提交复印件的,均需携原件以供核对):
1.《县(市、区)老旧车淘汰补贴资金申报表》;
2.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或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原件(第三联);
3.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复印件;或车辆转出的,需提交《老旧车转出证明》复印件;
4.车主身份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5.车主本人的银行储蓄账户或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;
6.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,还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原件,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买卖、伪造、变造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及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,拼装及回收报废车辆并上路行驶或流向社会的,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。
申领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对采取虚报、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,财政部门将及时追回资金,并按照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27号)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。